因果定律

我們常說,在對的時間,遇到對的人,就是種幸福,但是如果再對的時間,遇到對的人,卻不懂得怎麼經營,這樣會幸福嗎?
聽到光師講的第十三個蘋果的故事,我突然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,原來並不是時間對了,人對了,一切就對了!
第十三個蘋果的故事大綱是這樣,「有個人肚子餓,看到一籃蘋果,於是就開始吃起來。吃一個,沒飽,再吃,就這樣吃了十三個。吃完第十三個後,他摸摸肚皮,感覺飽足,然後講了一句話:靠,早知道挑這個吃會飽,就不必花時間吃前十二個啦。
感情的事絕對不可能只是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就對了。而是彼此的經驗學習,讓各自都對了,才知道彼此適合怎樣的人而終於相遇。」


最近因為一些小道八卦,我很認真的再想【感情這一回事】,理性的人,在碰上一段感情時,往往也會盲目,網路上看到一篇關於細姨的文章
在最後作者所寫的一段「妳必須想一個問題,婚外情,戀的是情還是慾?」,這也不禁讓我想問,就算是未婚男女相愛、結婚,戀的是情還是慾? 如果戀的是情,為什麼又要搞個婚外情?


和光師MSN一下,發現光師的女友所講的話很有意思「享受愛情不代表沉溺...你可以上船觀賞風景...但是不要暈船...掌舵的一定要是自己...要有勇氣!!.爭取自己想爭取的...沒人能跟你
保證每一段戀情就一定會永久...所以不要去想說會不會失去的問題... 就是在既定的人生目標不被干擾下..去爭取自己想要的生活跟愛情」

這不是鼓勵要有婚外情,而是既然很多事情,都是沒辦法避免的(因為盲目嘛),那麼就應該要好好的知道,自己的本位在哪!什麼時候要做什麼事情,什麼該做,什麼不該做.........

最重要的要記得,這世上的因果報應因為來不及,所以現世報居多,別以為做了什麼人家看不到,上面可是都好好盯著看,一筆一筆記在帳上,不管你相不相信因果,但是【種什麼因得什麼果】是千古不變的定律。




以下是轉PO的文章


TO、Maria、ㄚ頭、想飛.........




「單身女孩和已婚老男人攪在一起!」這實在是個很陳舊的話題,而將陳舊的話題拿來重做,乃是大忌,Sorry啦!之所以敢冒如此大的風險,將這個問題做大大的一個篇幅,實在是應觀眾要求!



們不去評論這件事道德與否,畢竟我也是深陷的其中之一啊!對於淪為「第三者」的女孩們,我也沒有傾向性的立場,既不勸分離,也不勸妳要堅持到底。對於一個
單身女孩來說,已婚男人就像街頭小廣告,隨便在哪都能碰到,妳可能一不小心就著了他的魔、虧了他的道兒。所以,有必要提醒妳,和一個已婚男人談戀愛,需要
做好哪些準備。   


首先,妳必須認清,這個男人給妳帶來的效應,妳什麼都可以和他做,除了跟他戀愛!因為:


1.他幾乎永遠不會離婚。


2.幾乎所有妳盼望他出現的日子:週末、情人節他都不會出現。


3.你無法把他當成自己的男人,介紹給親朋好友。


4.熟人出現時,他會藏到妳裙子底下。


5.儘管他週末可以回家和老婆卿卿我我,但如果妳和別的男人眉來眼去,他便會暴跳如雷。


6.「善意的謊言」對他來說,那就是家常便飯。


 


已婚男人不是個個是魔鬼,有些事情我們還是可以和他們做的,例如:


1.一起喝個咖啡、下午茶、看齣電影。


2.一起吃午餐,(看我口型):午~餐。


3.在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一起吃飯,當然,前提之下說的是對方也帶著「細姨」。


4.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(單指職場戀情),幫助他的公司或者工作取得極大成功。


5.記住,幾乎所有簡單無害的約會,都是群體型聚會,比如大家一起去卡拉OK


 


所以,妳必須承擔的東西如下: 


第一,妳只是個影子。



本上,做個快樂第三者的可能性是「零」,那種光天化日下快樂平靜的日子,在妳看來幾近奢望,如果他出差的時候可以帶上妳,能和他一起手牽手走在一個陌生城
市裡的街頭,那簡直是身在天堂。這種幸福很大程度上是來自路人的眼神,他們與你們擦肩而過,除了認為你們是對情侶外,沒有任何其他想法,這或許會讓妳的內
心有些些滿足感。


但別高興太早這種美妙的感覺卻常常短暫得令妳害怕,隨著旅途的結束,妳的一顆心在慢慢下沉,隨之而來的便是一份無奈、無能為力、拼命想抓住時光的腳,卻怎麼也抓不住的痛苦。而在這個時候,妳往往又會情不自禁地找茬、鬧彆扭。最終,這種出差旅行有至少60%是以不歡而散為結局的。而且,他永遠不會把妳介紹給他周圍的人認識,或者他生活中其他有影響力的人物。


第二,妳必須要有極大的寬容和耐心



最大的毛病就是不守時,不要說約會的時間總是沒有最終版本,就算地點也沒有準譜,他要避開的人也實在太多:他老婆、老婆的家人、老婆的朋友、自己的家人,
也許還包括一部分他自己的朋友等等。越是別人歡聚的節日,妳越尷尬,斯人獨憔悴的滋味怎一個「愁」字了得?而妳,要用極大的寬容和耐心面對這一切。


第三,妳幾乎喪失了跟他發牢騷的權利


已婚男人愛上妳,多半是因為經濟基礎雄厚了,「上層建築」方面的要求也相應提高了,因此他希望妳能夠帶給他精神上的快樂和慰籍。他絕沒有時間和精力,利用偷情的那點少得可憐的時光聽妳發牢騷,數說同事的不是或上司的愚蠢。


重點是!對他本人,妳就好像更沒什麼權力抱怨,道理很簡單:大家都明白,他什麼承諾都給不了妳,既然妳這麼不開心,那麼妳可以走啊,妳可以離開他啊!




第四,那個女人(元配)可能給妳的東西,當一個妻子得知丈夫有外遇時:


62.7%的妻子萌生並策劃過「抽打第三者一頓」的念頭,而35%的妻子真的這麼做了;


90%的妻子本能反映「不甘心,想和她談一談」,


65%的第三者至少接到過他妻子或孩子的「善意的警告」;


28.9%的妻子會找機會,在公共場合羞辱第三者;


5%左右的妻子動用私家偵探調查第三者,從自己丈夫那裡得到了什麼實惠。   


動離婚念頭的妻子,80.4%會選擇各種方式轉移共同財產,目的是讓男人光身子出門;


3%的第三者被他妻子告上法庭,所要精神賠償,要求終止侵害。



先我們不得不相信,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,妳和他的戀情,東窗事發是早晚的。千萬不要以為妳的對手一定是紙母老虎,或者她的招數不外乎一哭二鬧三上
吊,這些早就過時了,可以說這是最低段數的過招。然而即便這樣,她的「炒作」對於要面子的他和事業上正春風得意的妳來說已經夠致命了。何況,妳真能做到對
她的咒罵左耳進,右耳出嗎?面對她的時候,妳可以處變不驚、不卑不亢,可回到家呢?是不是一轉身就早已淚如雨下了?



高明一點的人,會找個環境不錯的咖啡館或茶樓,約妳坐下來長談。當妳抱著「決一死戰」的信念慷慨赴約的時候,卻發現對面的她一臉坦誠,甚至和顏悅色,她語
重心長地跟妳表達作為女人,她是如何將心比心,明白妳的處境,但希望妳也能夠潔身自愛,最後祝妳有個美好的明天。這是善良女人的殺手鐧—「苦肉計」,對於
同樣善良的妳來說,這一招殺傷力極大,她的嘮嘮叨叨會讓妳覺得這男人真不是什麼東西!恨不得現在就跟他一刀兩斷!



果妳認識他的太太,你們還是所謂的朋友,妳的麻煩就更大了。一旦發現蛛絲馬跡,聰明的她會在自己的老公面前對妳大加讚賞,她會慫恿老公給妳介紹個好對象,
並會親力親為地幫妳策劃相親,忙前跑後對妳熱情無比,而這無非是希望妳趕緊找個好歸宿,不要再打她老公的主意。作為介紹人的她,會笑瞇瞇望著那個被相親搞
得尷尬而狼狽的妳。



點是!妳別忘了,想跟妳鬥,她手上的籌碼多得很,財產、孩子自不待言,就是「家」這一個字的力量也是不容忽視的。她可以佯裝什麼都不知道,卻動用一切手段
和方法加強家庭內部建設,比如策劃全家的旅遊出行,在假期中與他重溫戀愛感覺。或者就是搞家庭聚會,她會熱情地邀請妳出席,而他在妳面前既要扮演親朋交口
稱讚的好丈夫,又要做孩子眼中的好爸爸。茶餘飯後,她會不經意間提到些生活瑣事,比如:「昨天他在家裡擺弄相機,非要給我拍照片,我說老夫老妻不需要了,
可他像個孩子似的堅持,說我哪像什麼老妻,那叫風韻猶存,真拿他沒辦法」。之類的話,她就是要讓妳看到他們的家庭是多麼的美滿,這是一個父慈子孝、夫唱婦
隨、擁有天倫之樂的家。 


這一招的厲害之處在於:


1.感受到這麼強大的家庭紐帶力量,會讓妳知難而退;


2.讓妳從心裡覺得他在妳面前是虛偽的,他的家似乎也不像他自己描述得那麼不開心啊;


3.這聚會讓妳窩火、妒嫉、憤怒或者乾脆就是不痛快,妳情不自禁地要找茬,這便會直接導致妳和他之間爆發激烈爭吵,你們從感情上就已經開始被瓦解了。


第五,家人朋友給你的壓力,妳必須照單全收


「我
是狐狸精?」這種事情多半妳不會讓家人知道,而這類現象在社會上卻比比皆是。妳媽媽公司的王阿姨,也許就遇到丈夫外遇的苦惱。每談及此,妳的媽媽總是一副
義憤填膺加慷慨激昂,狐狸精之稱謂不絕於耳。面對這種痛斥,妳不免要隨聲附和幾句,最多不發表言論,可妳的心裡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。



個時候妳學會必須安慰自己,「我可不是什麼水性楊花的狐狸精,更不是那些不能自食其力的二奶。我年輕貌美身材好,見多識廣學歷高。我跟他在一起就是兩個
字:愛情。他們的婚姻本已不幸,為什麼兩個人還要繼續痛苦地在一起呢?而我的出現只不過是個催化劑罷了,我並沒有改變他們愛情故事的結局。」



煩的是,到了女大當嫁的時間呀!開始要疲於應付各種相親,父母親戚恨不得動用一切社會關係,為妳安排各種名目的相親活動。起初妳很反感,一概拒絕;久而久
之,難卻家人的盛情,或迫於老爸的威嚴,總要象徵性地見上幾位,下班還要趕赴無聊的飯局,聽對方誇誇其談。飯後回家的路上,心裡暗暗叫苦:唉,誰叫我的他
「見不得人」呢!


或許,妳會遇上久經情場且心理素質極佳的男選手,他們可能會登堂入室,跟妳拜見父母。他很會應酬妳的父母,把老兩口哄得喜笑顏開,看著慈母嚴父一副把寶貝女兒託付給他的樣子,妳直想扇自己大嘴巴,爸媽怎會知道他們眼睛裡的乘龍快婿其實是個有婦之夫?!



不五時,好友的善意問候,有時候卻像一根針。人多半是有立場的,妳的朋友也不例外,她們心疼你的付出也相信妳對愛情的執著,會跟妳一起痛斥他家裡那個「黃
臉婆」。可她們每次見面的問候「你們現在怎麼樣了?」「到底有沒有結果啊?」「生個小孩好分家產呀!」「什麼時候是個頭兒呢?」說的簡單,這一瞬間呀,就
把妳推到絕望的邊緣,因為妳也不知道這條路的「頭兒」它到底在哪兒。



許某一天,妳發現一個跟妳一直很要好的朋友突然疏遠了妳,箇中原因就有可能是他的父親也陷入了這種漩渦,而她的母親正遭受著痛苦。作為朋友的她變得不知道
怎樣面對妳,她再也無法聽妳傾訴,陪妳流淚;她害怕自己恨妳,確切地說恨妳這種人。這時,善良的她唯一能做的就是,疏遠妳。


也許某一天,妳會變成了他人茶餘飯後的八卦,不笨的妳,也有所察覺了,但又不便發火,只好希望“謠言”止於智者。她們的閒談也許沒有惡意,卻有可能在談笑中,就使妳失去了一個高升的好機會。




第六,妳還要懂得一點法律


就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,愛上已婚男人的女性,或多或少都會面臨一些感情之外的麻煩:


*【配偶外遇】
配偶在外面通姦,在刑事上構成《刑法第239條》的通姦罪,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根據 《刑法第245條》,通姦罪屬告訴乃論;因此很多太太抓姦後一怒之下對丈夫與第三者提出告訴,但事後又心軟撤回告訴。


不過,一般犯罪者在兩人以上,若撤回應全部撤回,但通姦罪卻例外,妻子可片面撤回對丈夫的告訴,只告第三者。因此演變到後來,往往成了「兩個女人的戰爭」。另根據《民法第1052條》,通姦亦可成為配偶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的事由。只是配偶若事前同意、或事後原諒、或知悉後超過六個月、或這件事發生已超過兩年,即喪失以此請求離婚的權利。


*【財產問題】


《民法親屬篇第 1017 條》
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,由夫妻各自所有。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,推定為婚後財產;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,推定為夫妻共有。夫或
妻婚前財產,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,視為婚後財產。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,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,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。


解釋:已婚男人對情人的贈予、為情人購置汽車和房產等行為,與傳統的社會公德相悖,這樣的民事行為是否受到法律承認,這些財物最終是否能真正屬於情人,目前在法律界沒有統一意見,存在很大變數。 


離婚時夫妻財產要怎麼分?《民法第10301條》,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,包括離婚、 配偶死亡、或改由其它約定財產制,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而現存之原有財產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,如有剩餘,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,應平均分配;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。


解釋:「夫妻財產共有」這種家庭財產分配是為夫妻雙方共同分享,也就是對毫無經濟收入的家庭主婦來說較有保障。離婚時分財產,妳心理就要有準備:他的錢有一大半就是她的
已婚男人為情人花的錢,很大一部分屬於他和他妻子的夫妻共同財產,他為情人花錢這一行為,其實就是擅自處分共有財產。請注意「一般認定無效」這幾個字。情
人明知人家花的是夫妻兩的錢,卻欣然接受甚至刻意索要,這一行為是否還能算善意?所以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利益,這句話未必適用,
就是說你們都分不到也有可能。


*【重婚問題】


先談談法律上對重婚的界定。所謂重婚,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,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。之前結婚是採儀式主義,也就是只要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,結婚就算有效,自97523日 起,改「登記婚」男女雙方一定要到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。因此,無法向王永慶一樣,一次娶四個囉!


重婚,除在刑事上構成《刑法第237條》的重婚罪外;在民事上,重婚的婚姻是無效的,因此另一伴可依《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款》請求法院裁判離婚。※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提的,倘若妻子是事前同意、或事後原諒、或知悉後已超過六個月、或重婚之事發生已超過兩年,妻子就不得以此請求離婚(別說是我敎的喔!)


事實上許多的重婚,是指已有配偶男女與其他異性,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,即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的。現實中,婚外情認定為重婚的情況,多數為如此,以夫妻相稱指當事人之間承認夫妻關係、日常生活以夫妻互相稱呼,也就是「叫爽的」(sorry,失態了)。


若你是屬後者,恭喜妳!還有懸崖勒馬的空間,不然「重婚」,屬刑事犯罪,一旦他的妻子告上法庭,妳的愛人同志是要蹲大牢的。


*【子女問題】


前任子女誰來負責?《民法第11162條》,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,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影響。也就是說,離婚後,父母對小孩仍負扶養義務。因此,倘若離婚後,前任拒絕承擔小孩的教育與生活費用,那麼身為繼母妳,就要負擔起養育小孩的責任啦!


私生子的認領?根據《民法第1065條第1項》,
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,視為婚生子女,其經生父撫育者,視為認領。也就是說,非婚生子經生父認領後,生父對其即負扶養義務;倘若生父不願承擔其教育與生
活費用,生母可代小孩起訴要求生父負責。另外,很多未婚媽媽都擔心,孩子經生父認領後,監護權會不會因此而歸生父所有?根據《民法第10691條》,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後之監護權歸屬,準用判決離婚的規定。生父與生母可彼此協議監護權之歸屬,若協議不成,可訴請由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之。


*【繼承問題】


繼承權的問題?根據《民法第1 138條》,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,依下列順序定之:1).直系血親卑親屬;2).父母;3).兄弟姊妹;4).祖父母。因此,看清楚囉!若他有天不小心「葛屁」,也就是死亡,法律上沒妳的名,所以,姊妹們該怎麼做,清楚了吧(學ㄚ扁嫂,現金最好)


至於私生子嘛?依民法,非婚生子女(私生子)擁有與婚生子女同樣的法定繼承權,是可以分配遺產的。但切記盡量要在「活著」的時候就處理好,因為人總是自私的,不太可能有人會主動給妳的小孩,這時,妳就須上法院請求分配,雖然在法律上是有權利的。但是私生子要取得遺產是一條辛苦的路,畢竟那是一種二次傷害。


 



上所述,當男人的妻子普遍掌握了相應的法律知識,並充分蒐集了證據之後,或者當已婚男人對婚外情人變心拋棄的時候,很可能也就是麻煩爆發的時候;或有朝一
日,他的妻子心血來潮發飆時,把妳告上法庭,妳可別還不信,因為這樣的原因鬧到法院,最後把婚外情人打回原型的案例,比比皆是。


通常法院對無效民事行為的處理很可能會是「恢復原狀」,讓妳「返還財產」事小,蹲牢可就麻煩了。換句話說,妳很有可能「竹籃打水一場空」。妳想清楚啊!阿姨是有練過的喲!




第七,終於,妳等到他離婚了!但是事情好像還沒完……


終於「修成正果」!未來的日子一定是幸福的;這種認為多是任性、天真,再混合著些偏執的產物。妳必須把以下幾點也考慮進去:


1、孩子,是他心中永遠的痛



們暫且不談妳會做繼母的苦惱,因為那個妳,用腳趾頭想想都知道難,我們只說他徹底變成單身,再娶妳的情況:男人最愛的人最終還是他自己,緊隨其後的就是他
生命的延續「他的孩子」。讓他與至親的骨肉分離,甚至要進行自我毀滅,徹底推翻自己辛辛苦苦在孩子心目中,建立起來的光輝形象,簡直比殺了他還讓他痛苦。



是,這成了他心口的一個疤痕,未來的日子裡,妳有可能也會變的白目,無意間的觸動也許會引發你們之間的戰爭,那個時候妳會覺得委屈,可他覺得比妳還委屈。
拋開子女贍養費不談,他對這孩子的投資超乎尋常的熱衷,因為他巴不得那個他曾經「拋棄的孩子」還能欣然接受他的饋贈。妳冷眼旁觀,發現他這種心態其實已經
發展得有些變態了,但妳一個字也不能提,否則一定又是一場戰爭。


2、內心深處揮之不去的愧疚與負罪感



論他嘴上是否承認,內心告訴他,他曾經背叛了一個人,這種愧疚感,呈曲線趨勢發展:在他剛剛離婚的時候非常強烈;而在妳和他之間的生活漸漸穩定下來後會有
所減弱,進入一種平滑期;但隨著時光的流逝,他發現前妻多年來竟一直孑然一身,再未改嫁,心中就不免感慨了。重點是,如果離婚後她能一直平靜而健康地生
活,妳可要多念幾聲阿彌陀佛了,因為一旦她的下半生遭遇了什麼危機或不幸,那麼妳必然會受到連帶影響,如果不理解,去看看舒淇演的電影《見鬼2》。


3、對彼此失望


熱戀中的男女,本來就有美化對方的本事,更何況妳和他的每次相聚都那麼地來之不易。你們盡情地向彼此展示自己的美好和寬容,而這些美妙恰恰在你們走進教堂的一霎那,完結了。因為那個時候妳的first priority是把他從另一個女人手中搶過來,其他都是次要矛盾;現在妳是他的「全權擁有者」,來之不易的權力會讓妳的控制欲氾濫。


只要你們一吵架,他的臺詞一定是「我為了妳放棄了以前的全部生活,甚至毀了一個家!」,而妳的臺詞一定是「為了和你在一起,我等了那麼久,忍受了那麼多白眼!」……


4、信任危機



擔心他前妻的今天,就是妳的明天,既然他可以為了妳離開結髮妻子,為什麼不能為了下一個她離開妳呢?這種擔心是合理的推理,可建立在這個推理上的各種假
設,卻為你們的信任埋下危機的種子。妳變得疑神疑鬼、患得患失、高度敏感,甚至午夜夢回的時候,他前妻對妳未來的詛咒還言猶在耳;而妳的神經質,直接導致
了對他的各種干預和限制,妳對他的猜忌,足以徹底將妳來之不易的一切,付之東流。


 


「妳必須想一個問題,婚外情,戀的是情還是慾?」男人和女人永遠也不會一樣,男人要的是一段激情,來彌補婚姻中的平淡;而女人要的是一份穩定的感情,所以,婚外情最終不過是一場遊戲而已。對於婚外情,不管戀的是情還是欲,都是女人玩不起的一場遊戲……


婚外情,聽起來像是很美、很動人,因為愛情重新地復蘇了,可是這個對象不是枕邊人,親愛的!永遠是別人的;這場不倫戀裡有人快樂有人哭,當尋找到了婚外的激情時,有多少人想到曾經深愛的親密愛人正獨自落淚呢?一杯又一杯whisky下肚,枕上的淚濕了又乾乾了又濕面對孤單生命時,眼中的那一抹藍,覆蓋了我的傷痛,淹沒了我經歷背叛後,無所依靠的心充斥撕裂般的痛楚慾望的糾纏,讓這份不倫戀更加複雜,像裹著糖衣的毒藥,讀出了心底那層被偽裝所包覆著的赤裸與真實,一種渴望又推拒、歡欣卻恐懼的矛盾,毫無保留的真誠,灼得人快要窒息了。


正在進行的一場婚外情中,女人問男人:「能不能給我一個家?」


男人說:「我們要的只是愛情,而不是婚姻,為什麼要自己給自己束縛呢?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現在不是很好嗎?再說我對家裡的老婆與孩子有責任。」


女人沉默了片刻說:「哦,我終於明白了,這場遊戲,我是玩不起的!」……


 


"




"


『到不了』--范范


聽首歌吧!掉掉眼淚、哭哭也就過去了,日子總是要過堅強點囉!



  • 留言者: 差一點點
  • Email:
  • 網址:
  • 日期: 2009-05-06 08:34:51
這篇文章讓我真的很有感觸..........
我差一點點也捲進這個漩渦,但是理智讓我們發乎情,止乎理,多年後,他們自己在個性問題下離婚了,似乎將是我合理的機會。最後我還是選擇疏遠這種脆弱又敏感,危機一促即發的環境,因為要考慮的不光是對方是否已婚、單身,要考慮的是已經有小孩的他,自己是不是已經有決心要步上將來他前妻的路(不要說不可能,大多數人的一生幾乎都只是在〔重覆〕而已)。後來他還是再婚了,對象不是我,雖然還是對他很難忘。但是自己也經過浮沈的感情之後,才發現,原來我們當時都還沒有準備好,我們都還在吃前面那12顆蘋果。原來,我們對感情的態度還是很天真、很一廂情願。所以,我還會繼續吃蘋果,持續消化,那麼第13顆讓我飽足的蘋果才會出現。
哎.......真的是很有感觸呢!
最後那個聽歌的建議真是不錯..... 不過,讓自己掉掉眼淚之後,就不要再聽下去唷,很容易就沈進去,反而變得哀怨.......
當我逐漸認清了自己之後,逐漸在意自己之後,逐漸愛自己之後,才漸漸能夠包容愛情中的缺憾。愛情的美好度不在於是否擁有,而要去尋找清楚自己追求的是什麼。如果要一紙婚約,要的是自己組成自己的家庭,那已婚男人最好不要碰,繞路離開讓你去找其他適合的對象。如果,你要的只是一種強烈的情感、或是一份特別的曖昧,那麼就主動與已婚男子保持若即若離(不要成為公認的地下情侶),你可以享受他對你嚮往的眼光,就像一種崇拜,這眼光裡還有一種對自由的渴望,都會投射在你身上。
可是.....如果真的只是追求情慾.....那,來台北吧,台北師大語文中心有很多來學中文的外國帥man,其中不少外國人、華裔、華僑,都有「在台灣交往一位臨時伴侶」的習慣,他在故鄉有自己的長久對象,學玩語文,半年到一年就會拍拍屁股走人.........對於特殊需求的人來說,這是一個可以走在陽光下的地下戀情,只是大多都沒有結果..........

好了,講太多,抒發感慨,謝謝板主。


版主回覆:(05/06/2009 10:04:08 AM)

也謝謝你的分享,這篇也是看到人家寫的,心有戚戚焉,才轉PO下來。
走過,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。
走過,才能走的出來。

留言